私人买卖宅基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要看其是否符合下列转让的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相关资料图)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找法网提醒,根据上诉和条件可知,宅基地有下列转让情况之一,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二、私人买卖宅基地有如下几种方式:
1.交换宅基地使用权。在法律上即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当事人之间以交换意思表示为特征,将相互享有使用权的宅基地进行交换,双方之间互找差价或者不找差价的合同行为。
2.直接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去所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由他人支付价款的法律行为。
3.入股方式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去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并获得股息的行为。
三、私人买卖宅基地的规则如下:
1.遵循—户一宅原则。在农村宅基地转让过程中,要求被转让方不能拥有宅基地。
2.宅基地转让必须要通过村委会、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县(市)国土资源局逐级审核,上报给市人民政府批准,审核通过后才能落实,否则是无效的。
3.房屋也要—并转让。在转让时,如果没有一并转让房屋,容易引发经济纠纷。国家有“地随房走”的规定,所以,在签订转让合同时要将房屋和宅基地一起转让出去,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单独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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